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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家弘: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理论纲 |
|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几乎在每一起刑事错案的成因中都存在着证据的作用,尽管有时这作用只具有表面或次要的属性。[1]在错案的问题上,人们不能去责怪证据,因为证据并不能自己去实现证明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的功能。其实,证据的错误都是人类的错误——主要是司法人员通过证据去认识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时发生的错误。因此,为了防止错误,司法人员在运用证据的时候必须首先对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力求在此基础上 |
| Time:200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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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立新:医疗损害责任的因果关系证明及举证责任 |
| 在医疗损害责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医疗损害责任构成中因果关系要件的证明及举证责任,是一个重要问题,学术界的学说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多有不同。鉴于这个问题对于医疗损害责任构成的重要性,以及为了科学地平衡受害患者、医疗机构以及全体患者的利益关系,对此问题应当进行深入研究。 一、医疗损害责任因果关系要件的重要性及实行全面因果关系推定的缺陷 (一)医疗损害责任因果关系要件的重要地位 构成 |
| Time:2009-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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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耀斌:略论证明责任的法律适用 |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Burden of Proof)具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与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之双重含义。前者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事人在未能证明案件事实(包括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对败诉风险的负担,又称之为“证明责任”。一般认为,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属于程序问题,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应适用法院地法。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虽也发生在诉讼过程当中,但由于其直接涉及当事人 |
| Time:2009-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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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浩:民事判决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
| 一、问题的提出 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1]举证责任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诉讼上的风险,即当待证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当事人所承担的不利的裁判后果;而对于法院来说,则是一种裁判的方法和规则,该方法使得法院在重要的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亦能够做出裁判,该规则指引法院把不利的裁判结果判归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举证责任既然对当事人来说是一种风险,为了当事人之间 |
| Time: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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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帅 程昊:对非法证据及其排除规则的质疑和对策 |
| 一、非法证据的外在矛盾破析 (一)证明力与效力 在非法证据的身上,充满了证明力与效力的矛盾。非法证据可以被强制喑哑,可以被法律拘禁于沉默,可以对法律真实表现出无能为力,因为这种效力的判断取舍标准并不在证据本身,正如我本人不能成为我是好人还是坏人的判断标准一样。非法证据“说”还是“不说”的线操纵在法律的手上,而法律的每一举动又都牵扯在层层结结的利益之网上。然而遗憾的是,法律不是万能的上帝 |
| Time: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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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玉谦:解读民事证明责任在语义上的表述与基本属性 |
|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乃至证据法领域,近年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对于“证明责任”抑或“举证责任”在语义上的表述常常引发争论。在许多情形下,这种看似无休止的争论,其效果甚至直接影响到对个案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适用。实际上,看待这一问题的出发点和论证基础与证明责任的基本属性不无关系。有鉴于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议题加以论证并表达本人之管见。 一、对证明责任进行认知的基本层面与切入点 在过 |
| Time: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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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民事诉讼法》执行篇修改的实践价值与制度创新 |
| 作者:杨柳 杭州师范大学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08年第1期 执行难成因复杂,其中执行立法不完善是重要原因之一。民事执行权的运行过程,既需要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也有赖于执行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积极参与,亦离不开执行协作主体的有效配合。如何充分发挥好三者在执行程序中的作用,共同服务于执行权功能[1]的实现,是执行制度完善的目标所在。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 Time:2009-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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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玉谦:解读民事证明责任在语义上的表述与基本属性 |
| 作者:毕玉谦 国家法官学院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08年第7期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乃至证据法领域,近年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对于“证明责任”抑或“举证责任”在语义上的表述常常引发争论。在许多情形下,这种看似无休止的争论,其效果甚至直接影响到对个案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适用。实际上,看待这一问题的出发点和论证基础与证明责任的基本属性不无关系。有鉴于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议题加以论证并表达 |
| Time:2009-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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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守增:公益诉讼中法官能动性的强化与规制 |
| 作者:张守增 (作者单位:人民法院报社)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08年第5期 现代意义上的公益诉讼“是在围绕公共利益产生的纠纷的基础上形成的诉讼,是指有关组织和个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违反法律而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事实上损害或潜在损害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1]公益诉讼的公益性决定了其司法能动性。“‘公共诉讼’建立在这样一个观点的基础之上,即存在 |
| Time:2009-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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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关于人事仲裁与司法审判关系的调研报告 |
| 作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08年第1期 【摘要】“关于人事仲裁与司法审判关系的调研”是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本期刊登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研报告深入分析了人事仲裁与司法审判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关于人事仲裁与司法审判关系提出对策和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一、人事仲裁与司法审判关系的实证调查 (一)人事仲裁与司法审判的受案衔接 1. |
| Time: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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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蔚莉 胡昌明 王煜珏: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发现的虚假诉讼的调研报告 |
| 作者:钟蔚莉 胡昌明 王煜珏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08年第6期 近年来,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人们重新开始青睐能迅速、快捷解决纠纷的调解,进而“一股重兴与再构法院调解的热潮首先被实务界推起。”[1]但是,民事调解的发展也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民事调解的风险开始显现,来出表现在一些案件当事人利用调解的自愿性和法律文书的对世效力进行虚假诉讼,侵害被诉 |
| Time: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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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森甲 田丹威:和谐社会背景下司法救助制度之完善 |
| 作者:刘森甲 田丹威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08年第6期 一、我国现行司法救助制度存在明显缺陷巫待予以完善 (一)司法救助工作的现状无法满足庞大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 2002年3月,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正式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一概念,但并未对其内涵与外延进行明确界定。笔者认为,我国目前弱势群体是指在社会结构急剧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因 |
| Time:2009-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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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杨 曾俊怡 刘亚玲:当事人调查取证权之程序保障的路径尝试--以调查令制度的检讨及其实证量... |
| 作者:韦杨 曾俊怡 刘亚玲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08年第3期 根据证据进行裁判是近现代司法制度运行之圭臬,无法为所主张的权利举证,该权利实际上就变得毫无意义。而证据的调查收集作为证据进入诉讼程序的根本前提,更具有重大的意义。虽然基于辩论主义的基本原理,提出证据属当事人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亦进一步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不能提出证据 |
| Time:2009-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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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敏: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辩论权之保障--兼析《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0项再审事由 |
| 作者:刘敏 南京师范大学 文章来源:《法学》2008年第4期 【摘要】辩论权是听审请求权这一宪法性权利的重要内容。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是尊重人格尊严,保障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防止诉讼突袭,确保诉讼正当性,提升当事人对裁判信赖度的要求。法院应当以保障听审请求权为指导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因为法院的原因导致当事人未就裁判的基础事实、证据材料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法院不得进行裁判。实务中,法院 |
| Time:2009-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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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克玉: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视角下的正当法律程序探析 |
| 作者:王克玉 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2009年第1期 【摘要】一国司法判决寻求他国司法机关的承认和执行,除了有条约或互惠关系依据外,还需符合他国规定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正当法律程序无意要求外国法院判决遵循与内国一致的诉讼程序,但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立法和实践来看,正当法律程序有其共同的规则和内容,对此,我国立法应予借鉴和完善。 【关键词】正当法律程序;外国 |
| Time: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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