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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锋:职务犯罪侦查中如何巧用再生证据 |
作者: 夏锋(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05年7月20日 ●再生证据包括伪证性再生证据、毁证性再生证据和刺探性再生证据。 ●侦查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收集再生证据的意识。 ●收集再生证据应注意及时原则,即尽量在第一时间获取犯罪嫌疑人串供、制作伪证、毁灭证据等活动的证据。 ●运用刺探性再生证据,可以搜集和发现新的线索,深挖犯罪。 ●收集和运用再生证据要采用合法方式,防止授人以柄 |
Time:2005-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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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冠:证据、证据法、非法证据排除浅说———评《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论证》 |
作者:杨宇冠 文章来源:《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三期。 内容提要:证据的概念、证据法的效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是证据立法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也是富有争议的问题。本文针对《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论证》的观点进行了讨论。作者提出,证据是证明的依据,不仅仅是材料,也不一定是事实;中国的证据立法不能只规范在法院的诉讼行为,而且要规范侦查部门和检察部门的取证行为;非法证据排除,特别是毒树之果,不能简单 |
Time:2005-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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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常林、常健:我国区域行政立法协作:现实问题与制度完善 |
作者:饶常林(华中师范大学)、常健(华中师范大学) 来源:《行政法学研究》2009年第3期 【摘要】:区域行政立法协作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践中地方政府在行政立法领域的协作主要集中于规章冲突的事后解决机制,欠缺规章制定之前的事前协作。对此,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建议性州立法委员会以及州际协定在协调州际立法上所体现出来的协作理念和模式给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在借鉴经验的基础上 |
Time:2009-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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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澳大利亚证据法的发展与改革(下) |
徐昕:澳大利亚证据法的发展与改革(下) 6.品格证据《1995年证据法》规定的品格证据[17]仅适用于刑事诉讼,有关规定与澳联邦及各地区的规定比较接近,但设置了详尽的指南,更具操作性,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告前科证据的可采性方面,以及关于他人品格证据方面。根据有关规定,个人名誉证据,包括性名誉的证据,通常不予采纳。该法也设计了例外,旨在使被告能够提出其品格良好之证据。第110条规定:被告提出(直接 |
Time:2005-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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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则:论传闻证据规则运作的程序背景 |
作者:田心则(中国政法大学2004级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摘要】任何一项证据制度都不是脱离于诉讼程序之外独立存在,二者不仅在一定的诉讼模式框架之内相互关连,而且彼此构成对方运作的制度背景。因此,唯有将分析的视域置于特定的诉讼程序背景之下方能洞察具体证据制度存在的因由及其运行方式的精妙之处。通过对传闻证据规则运作的程序背景的揭示,一方面旨在 |
Time:2005-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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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维慈:补助金的正当使用与限价房之返还 |
作者:凌维慈(华东师范大学) 来源:《行政法学研究》2009年第3期 【摘要】:限价房是国家通过减少(补助)土地出让金,灵活运用私人开发商参与保障型住房供给的新型行政活动方式。为了保障补助金的正当使用,对于非以自住为需求的购房人,各地方的限价房政策上规定了返还限价房之义务。然而在国土管理部门、开发商、购房人这一三方法律关系中,为了控制补助金的正当使用,仅依据购房合同无法有效地实现限价房之返还,有 |
Time:2009-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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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英辉 吴宏耀 雷小政:证据法学基本问题之反思* |
作者:宋英辉 吴宏耀 雷小政** 文章来源:《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 内容提要本文对有关证据法学基本问题的观点进行了梳理,认为证据法学理论基础的根本问题在于形成体现现代证据活动自身特殊性的具体认知理论;裁判事实与事实真相之间的关系具有或然性,应寻求适当法律程序与规则,以保障关于案件事实的认识在最大程度上符合或者接近客观存在的事实;应当走出以点带面的偏狭思维,而转向一种动态的证据概念,并在证据 |
Time:200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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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厚先:论口供 |
作者:周厚先 来源:中国证据法网 内容摘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俗称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独立证据形式。历史上,口供曾被奉为“证据之王”,现实中,口供在司法实践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在口供的规定上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因此,本文从口供的概念及其内容,并对完善口供证据价值提出了几点建议,对我国进行刑事证据方面的立法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口供 证据 |
Time:2006-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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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棉 :调查取证权: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不能遗忘的课题 |
一 调查取证权改革的现状 滥觞于80年代后期的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以加强当事人的提供证据责任为切入点的。尽管当时改革的动机仅仅是为了使法院摆脱日益繁重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是改革的序幕一旦拉开,连锁式的改革便接踵而至,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引发了民事审判方式乃至民事诉讼制度的全面改革。[1]加强当事人的提供证据责任之所以能够引起民事诉讼制度的全面改革,是因为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部位,对这一核心 |
Time:2004-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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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钢: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新发展-兼述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制度 |
摘 要:《证据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民事审判乃至整个民事诉讼领域中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它必将对我国的民事司法制度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但人们对证据制度改革的企盼,特别是民事诉讼理论界所期待的证据规则,却并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的《证据规定》,而是国家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立法完善。然而,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急于出台这一《证据规定》,亦有其较为复杂的现实背景。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最高人民法院在现实 |
Time:2004-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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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友学:证据主观特性新论 |
——主观特性决定证据之为证据 朱友学 证据的主观特性,或称主观性、主观属性都是一个意思。即证据作为与未知事实具有关联性的客观事实之外的一切因素。表现在其被发现、认识、运用于证明未知的事实的整个过程,即证据的主观特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与证据的主观特性相对应,证据的客观特性即是外在于主体主观意识、行为之外的属性。笔者称属性或者特性,都是指事物的构成要素。只是着眼点有所区别,单就某事物而言其构成要素 |
Time:2004-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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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维建 :英美法证据学的理性主义传统[三] |
(十六)、克劳斯 1900年到1960年期间,也是英国证据法学及其理论研究的低谷期。最为著名的著作是克劳斯的专著《克劳斯论证据》第一版。该著作在出版之后很快就被实务人士和学术人士所认可,认为它是英国在证据法领域的前沿性著作。它的成功部分是因为实践的需要:它有助于填补空白。它的局限性也同样显示出该学科在特定时期所处的状态。克劳斯在形式和实质方面都是务实的,他力求使该书适合不同的两个市场的需要,即 |
Time:2004-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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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维建 :英美法证据学的理性主义传统[四] |
证明方法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材料本身。这种证据材料有真有假,这种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会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从圣经中所记载的苏赛娜的故事和丹尼耳一书中的老人故事中可以看出,这种事实材料上的虚假性是具有悠久的历史的。但是,案件事实材料虚假性的程度在不同的司法制度中是有不同的表现的。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大类型,其中一个方面就是证明方法与当事人的联系程度。证明方法 |
Time:2004-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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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远:证据学的转变 |
王敏远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近些年来,证据法学是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这个话题的热度几乎可与司法改革相媲美。两者的相似,既表现在研究成果同样极为丰富,令人目不暇接,而且反映在参与讨论者众多,已远远超出了诉讼法学界的范围。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这期的《公法》集中刊载关于证据法学研究的诸多论文,不过是学界关于证据法学问题讨论的一个缩影。然而,作为这期《公法》的编辑,我可以自豪地说,承蒙各位作者和译者所 |
Time:2004-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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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成: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势在必行 |
作者:汪建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证据开示(Disclosure of Evidence),是指控辩双方在庭审前相互展示证据的一项制度,它是发端于英美当事人主义对抗制的刑事诉讼。因在英美对抗制的刑事诉讼中,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以及法官消极的中间仲裁者地位,决定了证据开示殊为必要,否则法庭审判将完全演变成一场纯粹的司法竞技(justice sporting),案件的客观真实难以发现,控辩双方 |
Time:200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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