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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江:论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对法官素质的内在要求 | 
| 作者:朱江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正义网 民事审判方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的审判权与当事人诉权的配置方式以及诉讼程序的运作方式。法院的审判权是通过法官的具体审判行为实现的。法官不仅是一定审判方式中的具体程序的管理者和案件的裁判者,而且他们的审判行为还直接制约着审判方式所追求的诉讼价值目标的实现。因而一定的审判方式要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功能,关键在于法官是否具备该审判方式所要求的内在 | 
| Time:2009-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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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正洪 雷勇:对民事审判鉴定问题的讨论 | 
| 作者:唐正洪 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雷勇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9-02-06 09:08:14 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与进步,给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查明案件事实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案件越来越复杂和疑难,案件中涉及到需要鉴定的问题越来越多,鉴定已成为审判工作中的普遍现象;另一方面,人类运用高科技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增强,通过鉴定接近案件客观真实 | 
| Time:2009-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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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林平:诉讼时效客体探析 | 
| 作者: 曹林平 作者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9-02-09 11:28:15 诉讼时效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适用广泛。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法释[2008]11号《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的客体、起算、中止、中断等重大问题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本文拟 | 
| Time:2009-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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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喆:论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 
| 作者:余喆 华东政法学院 文章来源:正义网 关键词: 检察监督/民事诉权/民事抗诉/监诉人 内容提要: 对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问题,理论界对此虽有讨论,但少有系统的论述。本文依据民事诉讼各个阶段,分别对检察机关在其间的地位作了一定的探讨,以期对此问题有一个全面系统的阐述。 依照我国法律,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有进行监督的权力,但这仅仅是法院内部的监督,而完整意义上的监督 | 
| Time:2009-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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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惠: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 | 
| 作者: 刘志惠 作者单位: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9-02-11 14:29:29 一、 反诉的概念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相对方,向法院提起的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的独立的反请求[1]。 反诉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然而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非常少,仅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59条、126条、129条 | 
| Time:2009-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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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建成 刘京蒙:民事抗诉案件新证据的认定 | 
| 作者:万建成 刘京蒙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自2008年4月1日起,检察机关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为由对生效的民事判决依法提起抗诉。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抗诉与否一方面关系到维护生效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又关系到对申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如何认定“新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 根据 | 
| Time:2009-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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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秋龙:带有公益色彩的民事私益诉讼之司法应对——公益诉讼制度缺失语境下 | 
| 作者:黄秋龙 现在人民法院工作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摘要】 现代性带来权利义务的集体化、集团化和社会化,先前并不突出的个体权益被损蚀的现象,已经危及到整体意义上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在法治主义意识主流思潮引导下,民间寻求司法救济公益的践行日益频繁。但囿于现行立法上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惟以民事私益诉讼方式获得司法准入。司法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当事人诉权的价值意蕴,准入这类带有公益 | 
| Time:2009-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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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厚省: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立法和实践的背离与统一 | 
| 作者:段厚省 复旦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文章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总56期) 关键词: 民事诉讼/诉讼目的/司法体制 内容提要: 我国当前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立法和实践存在着很大程度的背离,这种背离既影响着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也在民事诉讼实务中产生了一些认识上的混乱,因此民事诉讼的目的在理论、立法和实践上必须从背离走向统一。修改民事诉讼法、司法 | 
| Time:2009-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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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浩:论我国检察监督制度局限性及其重构 | 
| 作者:洪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关键词: 检察权/法律监督权/异化/检察监督 内容提要: 法律监督权和检察权是两项本质不同的权力,但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却出现了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的重合,进而使得我国检察监督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出现了异化。应对法律监督权制度与检察权制度进行正本清源,还原检察制度的本来面目,使其成为以公诉权为核心的主导 | 
| Time:2009-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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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尚举:民事再审程序的法律理解、探析与再审制度展望 | 
| 作者: 潘尚举 (作者单位: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9-01-12 15:49:14 《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实际上是民事再审程序的专章规定。“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其包括基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而引起的再审程序、基于人民检察院行使抗诉权而引起的再审程序、基于当事人 | 
| Time:2009-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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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少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8】17号批复评析 | 
| 作者:董少谋,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律研究所所长;西北政法大学中国律师制度与执业规则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民事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律师研究所研究员;陕西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安市 | 
| Time:2009-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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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加良:论仲裁保全程序中的诉讼谦抑 | 
| 作者:刘加良,2003年7月于山东师范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6月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07年5月任教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2007年9月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文章来源泉:北大法律信息网 一、引论 日本学者棚濑孝雄指出:以审判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方式相互之间是紧密联系的。不把诉讼外的纠纷纳入视野而仅仅研究审判,即使 | 
| Time:2009-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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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海红:论我国诉讼时效效力的私人自治转向 | 
| 作者:霍海红 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2008年第1期 如果不着眼于一个人有理由追求或希望的不同选择或过程,而只看到他根本没有理由去追求的可替代方案,那么我们很难理解自由和机会的重要性。 [1] —— [印]阿马蒂亚·森 引言 对于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国内通说认为包括三种学说和立法模式,即抗辩权发生主义(典型代表是《德国民法典》)、权利消灭 | 
| Time:2009-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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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永鸿:浅谈系列案诉讼的利弊 | 
| 作者: 席永鸿(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9-01-22 15:58:21 我国大部群体性纠纷案件,都是通过分别立案、合并或分组审理予以处理。[1]而这一模式诉讼为何会成为我国解决群体性纠纷的主要手段呢?它的优势在哪里,它的缺陷在哪里,通过什么途径予以改造。这些问题是本文需要讨论的问题。 一、系列案诉讼的特点 1、全权委托同一 | 
| Time:2009-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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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彪 刘卫国:民事强制执行中生存权与债权的冲突与平衡 | 
| 作者:董彪 中国政法大学 刘卫国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2007年第4期(总第112期) 关键词: 强制执行/生存权/债权/规范结构/冲突与平衡 内容提要: 在法律规范的层面,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存在着平衡生存权与债权关系的三层结构。这种正反合的制衡关系,既能够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存权,同时又不对债权的实现构成不正当的妨害。但是,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立法技术上存在缺陷 | 
| Time:2009-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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