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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连泰:民事诉讼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及其限度 | 
|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规则。只有部分民事诉讼规则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而且其适用有一定的限度,必须经过改造。典型的有管辖异议、财产保全、诉讼代表人制度、执行中的和解。民事诉讼规则无法吞并行政诉讼规则。 【关键词】民事诉讼规则;行政诉讼;适用;限度 民事诉讼法是关于私法诉讼的规则,行政诉讼是关于公法诉讼的规则。公法诉讼的规则和私法诉讼的规则是否可以通用?上个世纪 | 
| Time:201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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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平: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沟通之维 | 
| 【摘要】肇始于社会变革所产生的利益多元,致使旧有纠纷解决机制在当前多元社会环境中捉襟见肘。鉴于此,从新的视角审视纠纷解决机制尤为必要。纠纷的产生和解决与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以当事人心理秩序衡平假设为基础,探究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事人的心理动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建构思路和意义。 【关键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心理需求;沟通 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 
| Time:201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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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吉喜:公正审判权的解释理论初探 | 
| 【摘要】研究公正审判权的解释理论有助于系统地把握公正审判权的含义、理解人权事务委员会的解释实践和预测人权事务委员会未来的解释走向,促使公正审判权的国内实践符合公正审判权的国际标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规定了“解释之通则”,第32条规定了“解释之补充资料”。这些规定被国际社会认同为“解释国际公法的习惯规则”,人权事务委员会在解释公正审判权时也适用了这些规定。 【关键词】公正审判权;解释 | 
| Time:201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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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波:民事诉讼模式论:争鸣与选择 | 
| 【摘要】本文以民事诉讼模式论演变史及主要争鸣点为线索,对民事诉讼模式的界定、类型划分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定位及改革走向进行了分析。本文试图历览并辨明学界关于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马锡五审判方式、“协同主义”与“和谐主义”诉讼模式的主张与争鸣,力图正本清源并为正在进行的民事司法改革选择方向提供有价值的资鉴。 【关键词】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协同主义诉讼模式 Civil | 
| Time:2010-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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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新:民事诉讼立法修改与程序分化 | 
| 现行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简易”和“普通”这两种一审诉讼程序。从近年来民事一审收案量快速增长、不少法院“案多人少”负担沉重等现实情况来看,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显得愈发不能满足当事人和法院便捷迅速、成本低廉地处理大量少额、简单纠纷的迫切要求,所谓“简易不简”的问题更加明显。在当前的司法政策引导下,许多法院纷纷尝试通过如“速裁”或立案调解等司法ADR的多种方式,力图在一审程序的早期尽可能便捷地审理终结 | 
| Time:2010-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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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郁林:中国民事诉讼立案程序的功能与结构 | 
| 作者:傅郁林 文章来源:《法学家》2011年第1期 【摘要】我国现行诉讼程序在总体框架上呈现结构分立而功能交汇的特征,立案程序在司法行政管理体系上独立于审判程序而在功能上与审判程序混为一体,在当下“大调解”模式下更与诉外解纷程序之间混沌不清。本文以区分司法的社会责任与职业责任为基础,强调立案程序在区分咨询性质的起诉与起诉意向明确的起诉时不同态度,同时确立了我国诉讼要件审查标准,即须有争议存在 | 
| Time:2011-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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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震远:独立参加制度的借鉴 | 
| 【摘要】独立参加包括权利主张参加和诈害防止参加,前者对应于我国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后者在我国立法上实属空白,但它对司法实践中多发的当事人恶意串通诉讼以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现象具有预防作用。文章通过对大陆法系的相应制度进行考察,主张独立参加在适用范围上不以传统主参加或辅助参加的要件为限,而以防止诈害诉讼伊维护自身利益为限;在参加方式上采用全面参加,即第三人须以主诉讼原被告为共同被告;在当事人内部 | 
| Time:201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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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喜莲:口头辩论审理样式分析——以程序效率为视角 | 
| 【摘要】口头辩论原本是一种审理程序构造,是对书面主义下书面审理制诉讼程序的反动。在程序构造上,口头辩论审理样式表现为一系列以当事人之间口头诉答和法官听取为内容的口头辩论期日。通过口头方式使口头辩论本身蕴含的诸原则得以贯彻落实,并成为其有序高效运营的机理。以口头辩论审理样式为鉴,我国民事诉讼审理程序应从形式到内容贯彻落实口头审理样式蕴含的诸原则,以便使我国的民事审理程序既具口头辩论审理样式的外衣 | 
| Time:201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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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春: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之比较研究 | 
| 【摘要】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合理与否关系到环境法目的的实现和环境诉讼程序价值的发挥。但传统举证责任分配理论对环境诉讼而言具有不适应性。因此,两大法系对环境诉讼都发展了举证责任分配理论。通过比较考察发现,环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应当按照公平正义原则,结合环境诉讼的特点,从举证难易程度、环境立法宗旨、平等保护和环境侵权纠纷的多样性等因素来综合衡量。相比之下,我国环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 | 
| Time:201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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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少谋:执行程序中案外人之救济途径 | 
| 【摘要】在执行中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救济时,案外人通过申请再审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还是通过向执行法院院长“申诉”而由院长依职权审查处理?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公布的司法解释均未作明确规定。在此种情况下,依托第三人再审之诉,借鉴“第三人撤销判决的异议”制度,构建案外人申请再审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救济途径应是当下的理性选择。 【关键词】案外人异议之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第三人 | 
| Time:2010-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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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琳:两种缺席判决模式的价值取向 | 
| 【摘要】缺席判决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从古罗马到近代,它不断发展、完善。缺席判决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实现着在特定情况下,解决纠纷、简化诉讼程序、经济诉讼的目的。缺席判决制度从其确立,历经缺席判决主义——方辩论主义的变迁,其价值取向也从惩罚主义走向追求制度的正当性。而我国的缺席判决制度法律规定粗疏,存在忽视程序独立价值的缺陷,需要得到修正。 【关键词】缺席判决模式;程序价值;缺席判决主义 | 
| Time:2010-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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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春华:论法官的自由心证与法官对证据自由裁量 | 
| 自由心证为大陆法系认证过程中对证据的判断原则,而自由裁量也涉及法官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所具有的自由选择的权力。自由心证主要依靠法官的主观意识与经验知识来对事实“碎片”进行必要的挑选与组合以最终确定民事纠纷事实的过程。自由裁量主义促进司法的能动主义,[1]为更能使裁判结果趋向于实质真实,[2]法官应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分配与平衡正义。[3]因此,法官的自由心证与自由裁量是诉讼中极其重要的两个 | 
| Time:2010-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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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小鹏:论民事诉讼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立法确认的困境 | 
| 【摘要】我国传统的诉讼观念和当前的民事审判模式与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另一方面,现行的具体诉讼制度与该原则的适用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和缺失。这些冲突和缺失构成了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确认该原则的困境,应整体考虑和慎重对待。 【关键词】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诉讼观念;立法确认;困境 从世界各国的诉讼法来看,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禁止不利益变更 | 
| Time:201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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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旭东:论诉权、审判权、检察权的在民事诉讼中的制衡关系 | 
| 【摘要】民事诉讼向以诉权和审判权为基本权利(权力)结构模式,而两者的制约和反制约倾向却常常对民事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构成事实上的阻碍。检察权作为一种“第三方力量”对民事诉讼的介入,将形成一种“三权制衡”模式,从而使诉权和审判权的潜在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最终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目标。而这一模式的形成只有在检察机关被定性为“法律监督机关”的社会主义法律体制下才可能实现。 【关键词】诉权;审判权;检察权 | 
| Time:201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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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美松:人事诉讼判决效力的扩张与第三人程序保障 | 
| 【摘要】为保持身份关系的稳定,实现社会秩序的和谐,诸多国家都赋予了人事诉讼判决的对世效力,它是判决“相对效原则”的例外。通过检察官参与人事诉讼、限制适用辩论主义、实行职权探知等特别“法则”的施行,为人事诉讼判决既判力的扩张提供了依据。但从施行这些特别法则国家的司法实践来看,难以实现对案外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在固守人事诉讼判决“对世效力”为基本原则的同时,应另辟它路实现对法律地位受到影响的第三人 | 
| Time:2010-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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