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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崇义、吴光升: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运用规则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杂志》2013年第5期     【内容提要】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对刑事司法规范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运用提出了新要求。英美国家从意见证据的相关性、意见证据所依据科学原理、方法的可靠性等方面规范专家证人意见证据的可采性,对我国规范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运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国应当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基本框架,借鉴英美国家专家证人意见证据规则,以相关性规则、必要性规则、可靠性规则
Time:2013-10-28

樊崇义:实体真实的相对性——修改后刑诉法第五十三条证明标准的理解和适用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2013年第4期      【内容提要】修改后刑诉法规定“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是对证明标准的规定,是逻辑和经验法则的立法运用。深刻理解和把握“排除合理怀疑”的最基本的问题是诉讼认识论问题,亦即诉讼认识决定着“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只能达到相对的实体真实,也叫“实体真实的相对性”。其源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Time:2013-12-20

汪建成、胡星昊:论监视居住制度的司法完善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杂志》2013年第6期        【内容提要】在新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修改过程中,监视居住制度在许多方面都有了重大变革,但其规定仍有可进一步商榷、不清晰之处。应坚持司法完善,将不清晰的制度构建解释清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地点可以由司法行政部门建立集中的监视居住宾馆,监视居住再次向逮捕转化应按照不同情形、不同诉讼阶段采取不同的态度,而且在电子监控、侦查期间通信
Time:2013-12-20

陈学权:比较法视野下我国不被强迫自证其罪之解释
文章来源:《比较法研究》2013年第5期 【内容提要】我国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主体包括证人,但不宜包括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可以解释为已经确立了沉默权,其与“应当如实回答”之矛盾可以通过合理的解释消解。不被强迫自证其罪适用于非刑事诉讼程序在西方国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在我国不太现实。 【关键词】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沉默权权利主体适用空间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如同
Time:2014-01-13

龙宗智:“内忧外患”中的审判公开——主要从刑事诉讼的视角分析
    文章来源:《当代法学》2013年第6期 【内容提要】近年来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推动审判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深层矛盾并未解决,在互联网和自媒体形成的信息化浪潮冲击以及法院公信力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对审判公开呈现出选择性倾向,审判信息的实质性公开不足。为此,应当认识审判公开是法院的法律义务而非特权,公信力的缺失不能归咎于媒体与社会,法院应当维护其司法理性。因此,要采取措施促使已有审判公开制度
Time:2014-02-12

易延友:论无罪推定的涵义与刑事诉讼法的完善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2012年第1期     【内容提要】无罪推定在证据法上的含义在于将证明责任分配于控诉方,其诉讼法上的含义在于保障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约束政府权力,体现司法公正。无罪推定并非基于事实或经验的推定,而是基于政治法律道德的规范原则,它与有罪推定并非同一个层面的概念,因此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关系。无罪推定既非对过去事实的总结,亦非对将来事实的判断,因此它并不违反实事求是
Time:2012-12-25

李建明 汤茂定:监视居住措施及其适用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      新《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措施作了重要的修改,对这一措施的适用条件和执行作出了具体的规范,增强了监视居住措施的可操作性。监视居住措施的存与废曾有过不小的争论,《刑事诉讼法》修改保留监视居住措施,其合理性何在?监视居住措施适用中有可能发生哪些侵犯公民人权的风险?如何保证监视居住措施适用的合法性、公正性与有效性?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一探
Time:2013-02-28

裴苍龄:作证豁免的理论辨正
    文章来源:《法商研究》2012年第5期     【内容提要】所谓“污点证人”指的是同案被告人。将这样的人看作证人,在我国是混淆了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界限,在英美法系国家则是混淆了旁证人与亲证人之间的界限。因此,学者们所说的“污点证人”根本就不存在。通过作证豁免这种诱供式的“作证”方式,实体中的一案变为程序上的两案或多案,实体中的犯罪侵害人变为程序上的证人,这实质上是程序上的造假,而一切造假
Time:2013-02-28

储槐植:再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3年3月8日        “在我国司法领域,最富有中国特色、最引人争议、最具有社会功效的,莫过于劳动教养制度”。通过对劳动教养如何改革展开讨论,可以为顶层设计出台最优方案提供适当的理论支持。 劳动教养:中国式保安处分制度 改革劳教制度,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需要。进行劳教制度改革,首先需要认识劳教制度的性质。 有一种说法近乎通说,认为治安处罚与刑法(刑罚)已无
Time:2013-03-08

陈卫东:刑事错案:由个案救济走向制度救济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3年5月10日 ■对待刑事错案的态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发展水平的重要考量因素。西方发达国家对刑事错案的救济给予了充分重视,在制度建构与实践运作方面也呈现出各自的独特样态。 ■仿效西方法治国家的制度和实践经验,在立足我国现实的基础上探究与建立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以及科学化的错案纠正机制是未来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刑事错案的发生在任何社会、任何
Time:2013-05-16

谢佑平:公设辩护人制度的基本功能——基于理论阐释与实证根据的比较分析
    文章来源:《法学评论》2013年第1期     【内容提要】公设辩护人制度具有辩护服务质量保障与法律援助成本控制两大基本功能,理论上说,公设辩护人(制度)较私人律师模式更具专业性、协调性、对抗性、保障性、监管性、工作热情高等优势,有助于其提供优质的辩护服务;而公设辩护人制度运作的专业化及“官僚方式”、可控性及可预测性、注重服务效率等特征,使其更能实现国家对刑事法律援助成本控制的功能
Time:2013-06-05

樊崇义:尊重和保障人权与诉讼法律监督
    文章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内容提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刑事诉讼的法定任务之一后,检察机关应相应地对法律监督职能做出调整。首先应当调整法律监督的理念,实现法律监督的多元性、双向性;其次应当调整法律监督的任务,强化对公民私权利的保障;再次应当调整法律监督的手段,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最后要调整法律监督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确保法律监督能够落到实处
Time:2013-06-24

顾永忠: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文章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内容提要】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我国逮捕适用控制体系中的一项新措施,旨在解决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的问题而不是当初逮捕羁押必要性的问题。对该项制度应当从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及审查后的处理等诸方面进行科学构建;从未来发展方向看,应当将该制度从监督性审查改革为司法性审查。      【关键词】羁押必要性审查逮捕控制
Time:2013-06-24

何家弘:中国已确立沉默权制度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年8月11日 2012年修订的中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其中,新增加的“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是这次修改刑诉法取得的一个标志性进步,但是人们对它的理解——特别是其与沉默权的关系——尚存在分歧。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这一规定并非确立沉默权制度,换言之,犯罪嫌疑人
Time:2012-08-30

李建明:适用监视居住措施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2012年第3期     【内容提要】监视居住属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剥夺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有其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但必须严格遵守适用的条件和程序。违法采用监视居住措施,可能使监视居住成为变相的羁押措施,并为刑讯逼供的实施提供便利。为此,检察机关应当强化对于监视居住决定与执行的法律监督。      【关键词
Time:20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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