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人
潘剑锋

潘剑锋, 1962年生,福建省建瓯市人,1978年毕业于建瓯一中。1979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先后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10月至2000年9月任日本新泻大学法学部助教授。在日本早稻田大学、九州大学、新泻大学、关西大学发表学术演讲。

重要科研奖项及学术兼职:

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命题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公证员协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1995年获司法部“育才奖”,2001年获北京大学优秀教学奖、2001年获中国法学会第四届全国诉讼法学中青年优秀科研成果奖。另获得北京大学其他各类教学奖项若干,2005年,主持的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被评为北京大学精品课程。

主要学术观点: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权与诉权是法院和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基础。民事诉讼制度的设立,以有利于当事人行使诉权,保障法院公正行使审判权为根本。科学的民事诉讼制度,应当是在制度上合理的分配诉权与审判权:在诉讼中,什么问题借助诉权解决,什么问题借助审判权解决;诉讼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诉讼的哪个阶段解决更为合理。上述问题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基础理论研究在学术研究中的主导地位,同时认为法学研究,尤其是部门法学的研究,应当比较多的关注社会实践,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研究方法上,提倡百花齐放,强调方法与研究对象的适应性。相对比较注重规范性研究,对法学实证研究持谨慎的态度。

在司法改革中,制度的变革应当有计划地、全面地进行。应当设立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反对在司法改革中“头痛治头,脚痛治脚”、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强调司法权行使的统一性,认为司法的统一性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保证。司法人才的选拔,应当走精英化道路,司法考试是司法职业化和精英化的有效渠道,法学教育应当适当的兼顾司法考试的要求。

主要学术成果:

学术研究领域主要为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和仲裁法学。著有《民事诉讼原理》一书,主编或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等教材五部,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刊物及日本《法政理论》等法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在《工人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纸上发表文章若干篇,另与他人合著著作和编写教材若干部。

 

以下是2000年以来发表的主要论文:

1、《论举证时效》,《政法论坛》2000年第2期

2、《论证明的相对性》,《法学评论》(双月刊)2000年第4期

3、《从日本第三次司法改革看我国司法改革存在的问题》,《法学》2000年第8期

4、《论民事纠纷与解决民事纠纷方式的适应性》,《现代法学》(双月刊)2000年第6期

5、《从民事审判权谈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法学家》(双月刊)2000年第6期

6、《日本司法制度改革评介》,《中外法学》(双月刊)2000年第6期

7、《最好的审判仰或最后的审判》,《比较法研究》(季刊),2000年第4期

8、《证明的相对意义》,《法政理论》(日本)第33期第2卷(2000年10月)

9、《民事审判权与司法改革》,《法商研究》(日本)第6卷第3号(2000年11月)

10、《中国司法改革的若干问题》,《烟台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该文还被收入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演讲文集第3卷(2000年- 2001年卷)(2001年1月)

11、《民事诉讼法学述评》,《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

12、《论小额诉讼程序》,《法学论坛》2001年第1期

13、《世纪之交的诉讼主张》,《中国律师》2001年第3期、第4期

14、《高薪制:法官素质与审判廉洁的基本保障》,《政法论坛》2002年第2期

15、《民事诉讼法修改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2002年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年会论文

16、《论司法考试与大学本科教育之间的关系》,《法学评论》(双月刊)2003年第4期

17、《程序视野中的诉讼时效问题》,《商事审判研究(2004年卷)》人民法院出版社

18《证券交易侵权诉讼方式研究》,《政法论坛》2005年第4期

19、《从司法解释看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2005年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年会论文

20、《再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2006年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年会论文

21、《民事诉讼案件一审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法律适用》2007年第6期

22、《中国统一司法考试模式研究》,《国际商事法律研究》2007年第2期

23、《日本的司法改革》,《工人日报》2001年

24、《法院不能对调解提起再审》,《法制日报》2001年

25、《仲裁的发展趋势:形式化与限制化》,《人民法院报》2001年

另外,未在刊物上发表但向有关学术研讨会提交的论文有:

1、《论司法的统一性》,“纪念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五十周年学术研讨会”(2000年11月)

2、《再审程序结构研究》,“民事诉讼法颁布10周年学术研讨会”(2001年4月)

3、《论诉权的正当行使》, 2006年诉权正当行使国际研讨会 2006年11月,苏州

最后一次更新时间:
10/21/2020 -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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