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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思想政治品德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者,由各有关专业提出是否准予参加复试的意见,各有关学院汇总,报本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
考生应试科目中的外国语、2门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总成绩不低于200分;
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课、加试的2门硕士生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每门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的考试实际情况,自定高于复试分数线的复试线。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0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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