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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99级硕士论文提要(6)

刑事简易程序研究

李翊

内容提要

公正和效率两大价值目标在法律领域的确立,使得刑事诉讼程序发生根本性变革。1996年刑事诉讼法增加简易程序,无疑充实和丰富了我国的刑事审判程序体系,但简易程序的制度建设还很单薄。随着社会的发展,现行简易程序逐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本文试图对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完善进行尝试性的探讨,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略尽绵薄之力。

本文共有六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这一部分通过对效率价值的引入,明确了效率同公正一样,成为当代法律领域的价值目标,丰富了原有的法律价值体系。价值体系的多元化引起各国在刑事诉讼领域的重大革新,各国纷纷在普通程序之外设置了简易程序。价值理念上的更新和各国的尝试表明:简易程序是实现公正和效率的重要途径。

第二部分:简易程序是实现公正和效率的重要途径。这一部分首先介绍各国简易程序的概念,明确差异,总结共同特点。其次对简易程序的价值进行详细地分析,说明简易程序本身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且强调指出简易程序要实现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必须遵循一系列原则,协调好公正和效率的关系。最后阐明简易程序在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意义。这部分主要通过对简易程序理念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分析,突出它是目前实现公正和效率的重要途径。

第三部分:国外简易程序立法之比较。这一部分通过对国外简易程序的类型总结,详细介绍了目前三种具有代表性的简易程序:辩诉交易程序、处罚令程序和简易审判程序。透过这三种代表性的简易程序,总结出现代刑事简易程序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第四部分:我国立法和司法中的简易程序。这一部分通过对我国现行简易程序立法和实务的介绍,分析和总结弊端,明确改革方向。同时也对我国目前尝试中的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方式的特点和性质进行了详细介绍,强调应将其纳入到简易程序体系中,作为日后改革的借鉴。

第五部分:我国简易程序的构想。这一部分以前面部分为基础,明确了我国简易程序改革的立法宗旨,提出构想:我国简易程序应当构建成为对最轻微案件适用的书面审程序、一定幅度范围内的认罪协商程序、简易审判程序这样三类案件由轻到重、程序由最简易到较简易的阶梯式多元化简易程序模式。

第六部分:结语。就整篇论文,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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