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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03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

2001--2003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民法学部分

2001年

一、选择题(共15分)

1989年公民甲设立独资私人企业“同庆祥机器制造厂”,注册资金200万元。1992年,甲设立“同庆祥”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二人,一为“同庆祥机器厂”,一为该甲之妻乙。注册资金为800万元,双方各出资400万元。1995年,甲欲将公司履行为股份公司。此时,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其净资产达3000万元。依《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甲乙已与公民丙、丁和公司戊、已签订共同成立同庆祥股份有限公司契约,甲乙各出资500万元,丙出资100元,丁出资1万元。戊、己各出资200万元。

问1:以下给出的条件中,哪些是尚需充分者?(5分)

A.乙不能为股东,否则将变成夫妻公司;

B.股东中须一半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须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补足所认购的出资;

D.须股东缴足所承认的出资,而不得拖欠;

E.须通过股票市场公开发行股份;

F.须委托证券发行商发行股份;

G.须解散同庆祥旅游有限公司并登记公告;

H.无须解散同庆祥旅游有限公司,只须将其资产转为甲乙对股份公司的出资(计1000万元,多余资产分配于甲乙),而同时进行股东增加的变更登记。

请选择最合达的组合,并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标明正确选项:

1.ABC 2.ACE 3.BEG 4.BDH 5.BEG 6.CGH

“同庆祥旅游股份公司”于1996年5月4日成立。1999年5月4日甲又欲将公司上市。《公司法》规定:由非上市公司改制为上市公司,须具备的部分条件是:公司开业已3年以上;其股本部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持有股票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问2:以下给出的条件中,哪些是尚需充分者?(5分)

A.须董事长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情事;

B.须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

C.须符合国家金融政策;

D.须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总股份的25%以上;

E.须国家股达到股本总额的51%以上;

F.须职工中有国家规定数量的残疾人;

G.须为高科技、外向型企业;

H.须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业,尤其是财务报告无虚假情事。

请选择最合适的组织,并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标明正确选项:

1.ADE 2.BDH 3.BEG

4.CFH 5.DCF 6.EAC

设公司于2000年1月上市,2003年1月申请发行公司债,依《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的部分条件包括,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问3:以下给出的条件中,哪些是尚需充分者?(5分)

A.须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B.须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水平;

C.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D.须公司章程中规定得发行公司债;

E.须国有股占股本总额的25%以上;

F.须公司建立了工会组织并且工作正常;

G.须发行H股股票(即在香港发行的股东);

H.须由境外友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证明其净资产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请选择最合适的组合,并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标明正确选项:

1.ABC 2.ABD 3.BCE

4.CFG 5.DGH 6.FAB

二、试述《合同法》(1999年)规定的格式合同的特殊效力及格式合同的解释原则。(20分)

三、试述票据的转让背书的要件。(15分)

四、案例分析Ⅰ(30分)

案情事实:

(一)《民事诉状》

原告:T市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公民乙

第三人:公民丙

诉讼请求:返还房屋

事实与理由:

被告乙系××大学生物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原告为引进高技术人才,聘任被告为技术主管,并于1995年8月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业经T市开发区劳动局备案。为了留住人才,原告为被告购置了面积为109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款为56万人民币。并约定,该房的所有权属原告,由被告无偿居住。当被告在工作满5年后取得其所有权;若被告工作未满5年而调走,则须返还该房于原告。

1998年5月被告为出国高就,辞职离开公司,但未交还住房。当原告向被告索还住房时,发现被告已将该房卖给第三人丙,双方正在房管局办过户手续。故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将返还房屋,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1998年7月3日

(二)原告提供的证据

《劳动合同》

甲方:T市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公民乙

…………

第14条 住房福利

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位于本市NK区福临花园的住房一套提供给乙方无偿居住。

2.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满5年,可取得该居住房屋的所有权;若未满5年而离开公司,则需将该住房无条件交回甲方。

……

双方签章

1995年8月29日

(三)被告提供的证据

《房屋所有权证书》

所有权人:公民乙

房屋地点:T市NK区福临花园7幢805室(7805室)

建筑面积:109.7平方米(投影计算)

发证日期:1995年11月26日

(四)经法院调查和庭审质证过的事实

1.国家规定,个人购房可享受优惠。原告在为被告购买本案系争房屋时,考虑到:若以公司名义购买,一是5年后尚需过户于被告,而过户则须缴印花税和交易税,二是无从享受优惠;而如以个人名义购买,则不仅可免除将来的过户和税负,而且可享受国家的优惠。于是直接以被告名义购了本案系争房,《房产证所有证书》上的所有权人当然为被告。

2.T市开发区劳动局提供书面证言,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经该局审核备案,属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3.被告于1998年5月解除与原告公司的劳动合同,8月办完出国读书手续。

4.1998年6月,被告将该房卖给第三人丙,双方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关于7月共同到T市NK区房管局申办过户手续,该局已经受理并令双方交清了一应税费。

5.依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保全请求,法院向T市NK区房管局发出协助执行函,要求该局暂时冻结过户登记。现被告与第三人的房屋交易在冻结中。

(五)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 本案系争房屋的所有权应属何人?(8分)

2. 本案甲乙之间的劳动合同及乙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1分)

3.本案系争房屋的所有权应判决给何方当事人?判决取得所有权的当事人须否给对方以补偿?为什么?(11分)

五、案例分析Ⅱ(20分)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位于淮河之滨的某市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向淮河上的过往船舶收取治安费和气象服务费等费用。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引起航运企业的不满,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及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已被勒令取缔,将其所收费款没收于财政。然而,上述措施虽然剥夺了乱收费机关不该取得的利益,救济了社会秩序,却未予受害当事人以民事救济,引起人们的质疑。

请用民法学知识分析:上述乱收费行为究属侵权行为还是不当得利?试从法律要件入手,说明理由。

2002年

一、《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 试界定“交付”的含义。(5分)

2. 试述物权公示原则。(5分)

3. 试论物权须公示的理由。(5分)

4. 试区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问:其划分标准是什么?(5分)

5. 试区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问:不动产买卖中的标的物已交付而未物权登记,此时法律效力如何?(5分)

二、《合同法》奉行契约自由原则,却在第12条规定了合同的一般条款,又于分则规定了二十多种有名合同的一般条款。第12条却又规定当事人得创设无名合同。问:

1. 当事人关于合同内容的约定何以优先于法定内容?(5分)

2. 《合同法》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有何限制性规定?试说明之。(5分)

3. 民法通则何以规定自然人有“无”、“限制”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分?(5分)

4. 限制行为能力人从事单方以及双方法律行为,其效力有无区别?(5分)

5. 《民法通则》用专章规定了发事法律行为。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必要性何在?(5分)

6. 《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均将合同定义为“协议”,但均未给出“协议”的定义。问:如何解释上述“协议”与《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律行为的逻辑关系?(5分)

7. 《民法通则》未规定合同的法律要件,《合同法》则有其特定,且规定要件稍不同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律行为要件。问:如何解释解释法不同规定的关系?(5分)

三、民事权利既可因法律行为取得了,又可因法律行为之外的要件被充分而取得。问:权利取得与权利以及行为能力有何关系?(20分)

四、2001年10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电脑,份金约定为人民币100万元,于1个月内结清。甲之董事长王某即向乙开出“2001年11月15日见票即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要注意据一张。后乙将该票据出让于丙。同年11月16日丙出示该票请甲支付,遭甲拒绝。问:

1. 甲拒绝支付的法律依据何在?(5分)

2. 甲之股东大会于2001年10月25日免去王某的董事长职务。问:甲是否要以此为由抗辩丙的支付请求?(5分)

3. 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1年11月14日依法吊销甲的营业执照,甲又可否以此为由抗辩丙的支付请求?(5分)

4. 设甲于票据上已记明该票不得转让,乙却以之转于丙,该行为的效力如何?(5分)

2003年

一、比较概念

1.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2. 显名合伙与隐名合伙。

3. 对话意思表示与非对话意思表示。

二、简答

1. 论法人能力及限制。

2. 以诉讼时效为例,论民法中抗辩权的特点。

三、论述题

1. 论罗马法的地位及作用。

2. 简述查士丁尼龙位编纂的法典。

3. 属人法的发展。

4. 中国涉外侵权的规定。

5. 法律规避的要件。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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