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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千余名新干部考法制 “瓮安事件”成为压轴试题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晨报

作者:封璟

  你怎么看待“瓮安事件”?昨天上午,重庆举行2009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1253名新提任干部参加了考试,如何妥善处理突发群体事件成为本次考试的新热点,“瓮安事件”作为分值最高的一道论述题出现在了卷末。

累计万余名干部应考

按有关规定,新提任领导干部在任职一年内必须通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考试,首次考试不合格者,任职一年可参加补考,仍不合格者,将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按原职安排。出题小组说,每次考试都有补考的,还没有一名考生没有通过补考。

该考试自2005年9月以来,已进行了8次,全市累计共有15349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其中,市管领导干部888人。

据悉,此次考试一共设置了1个市级考场和34个区县考场,考生为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3月1日期间,全市提拔担任或由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含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职务)。此外,还有部分因故缺席2008年秋季考试的领导干部。

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共同组织。据出题专家介绍,本次考试采用分干部级别来命题,厅级干部考A卷,处级干部考B卷,考试内容除了《重庆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概要》外,《劳动合同法》、《新个人所得税条例》都有所涉及。两套试卷特点不同,A卷出题更偏向宏观问题,B卷更侧重具体和实际的问题。

考生评论“俯卧撑”

待考场完全封闭后,记者从专家手中拿到一套卷子。A、B卷最后一道题是一样的,“1.作为一名领导,请从法律角度谈‘瓮安事件’。2.作为一名领导,如何从‘瓮安事件’中汲取教训,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法建办有关负责人说,去年,国家出台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后,全市都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而这次考试正是检验学习效果的一种渠道。专家说,25分的“俯卧撑”论述题,如果考生平时关注该话题并积极准备的话,就完全是一道送分的题。

瓮安事件

2008年6月28日,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引发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辆车辆被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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