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新华网2010年8月11日
新华网上海8月11日电(记者勿日汗 李惠子)中纪委监察部外事局副局长孔祥仁11日说,中国正积极投入到国际反腐败斗争中,在国与国之间开展合作,查处跨国商业贿赂案件。
孔祥仁在上海世博会瑞典馆举办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上说,商业贿赂是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世界各国携起手来共同打击。“不管是海外公司在中国的行贿行为,还是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行贿行为,我们都要按照法律进行查处。”
孔祥仁说,中国与瑞典的监察机构有十余年的交往,进行了非常好的交流与合作,而且中国参与了与包括联合国和亚太经合组织在内的各种机构的合作,并开展了中美司法合作,与加拿大的司法合作正在商讨中。
他说,目前有几十万家外国公司在华经营办企,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走出去到国外经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贿赂是跨国公司面临的共同挑战。
他说,近几年来,中国政府对打击跨国商业贿赂非常重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规定,严禁中国企业在境外进行商业贿赂,并查处国(境)外企业在中国的商业贿赂行为。
虽然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整治跨国商业贿赂的法律,但孔祥仁说,现正讨论相关立法,并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条款与中国法律的衔接问题,“要把公约的条款变成中国的法律,并在中国实施”。
他说,这项工作进展很快,目前已制定了反洗钱法和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行为准则。
孔祥仁说,最近的刑法第七次修改增加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是一致的。行政法规方面,今年2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了行贿、受贿行为。
孔祥仁说,中国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最重要的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建立工程招投标制度,从而减少官员手中的权力。目前1500多项行政权力已被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