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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人民法院报》2011年8月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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