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 次
消息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年3月26日
为确保修改后的刑诉法在检察环节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清理、修改和完善现有司法解释、执法规范,及时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22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负责人在会议上表示,这次刑诉法修改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作了许多重要规定,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的执法任务和监督职责,同时也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提高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会议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抓紧衔接准备,做到有序过渡。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自觉转变执法理念,主动规范业务工作。
上一条: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下一条:司法部要求进入律师队伍应宣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