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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2月19日
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10件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因公权力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加以补救的特殊权利救济程序,是平衡制约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之间关系的一项有效制度。我国的司法救助制度,是对那些因犯罪行为、侵权行为导致被害人或者其家属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因此陷入急迫困难的群众进行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保障民权、监督公权的主要功能,平冤理直、扶危济困的价值承载,重塑正义、输送温暖的实践意义,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将持续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本次发布的五件体现产权保护的国家赔偿案例,主要选择了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及企业产权以及企业家权益的刑事赔偿案件,分别涉及刑事追诉程序的多个环节,赔偿义务机关涵盖公、检、法机关,案件类型集中于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侵犯财产权赔偿,以及对民营企业家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侵犯人身权赔偿,侵犯的财产权涵盖物权、债权、经营权等类型。通过这几件案例的发布,相信会对同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对促进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刑事追诉过程中兼顾打击犯罪和保护产权的平衡,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体现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贯彻落实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和优化现代治理体系要求,为实现国家赔偿法律制度宗旨,为切实履行产权司法保护所做出的不懈努力,从而更加有效发挥国家赔偿审判保障人权、救济私权,规范公权,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
本次发布的五件体现民生关怀的司法救助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次发布关于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主要集中于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损害赔偿诉讼救助等,本次案例的选择,更加突出了被救助对象的特殊身份情况,同时结合救助标准、工作方式、办案效果等因素,立足于案例的准确性和典型性进行筛选。这些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救济、救助措施的及时性、充分性和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与“加强生存权保障”的价值追求,既彰显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传递人民司法的温度,又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示范样本。
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下一条:最高法发布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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