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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名誉院长陈光中先生在刑事诉讼法学新发展与教学方法高级研讨会上做题为“监察司法改革的若干问题”讲座

    2021年7月20日上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主办,北京未名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出版社下属单位)承办的“刑事诉讼法学新发展与教学方法高级研讨会”在北京融通华北宾馆华夏厅召开。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我院名誉院长陈光中先生以“监察司法改革的若干问题”为题开讲研讨会第一课。

    讲座中,陈光中先生选取了监察司法改革中的监察体制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作为本次讲座的核心内容,并详细介绍了两项制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就监察体制改革这一问题,陈光中先生重点讲解了监察机关的性质、监察机关设置对政治体制的影响、监察机关的职责、留置措施和监察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关系问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讲授中,重点讲解了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如何保证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律师参与、证明标准是否降低、从宽处理程度等问题。

    在讲授完上述内容后,讲座进入现场答疑环节,学员提出了包括重罪案件中如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撤回认罪认罚后,之前的有罪供述能否作为不利指控证据;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提出上诉,检察机关同时提出抗诉是否变相剥夺了被告人的上诉权等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陈光中先生一一解答,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最后,陈光中先生分享了自己从事法学研究秉持的几点宝贵经验。从刑事诉讼法角度而言,要坚持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相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在诉讼结构上,控辩对抗和控辩和合相统一;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之间的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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