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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修改与完善学术研讨会”简报

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的修改被列入第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之际,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修改与完善研讨会于2004年6月5号上午9时,在北京蓟门饭店会议中心隆重召开,会议会期两天,全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学界的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共128人参加了会议。6月5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以“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将修改和完善”为题,对本次学术研讨会进行了报道。

会议由我国著名民事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顾问杨荣馨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唐德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郑学林、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王鸿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局级巡视员扈纪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协调司仲裁处处长黄新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伟,以及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张桂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浩教授等到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家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科研处处长、博士生导师郭成伟等。

参加会议的代表既有当年参加民事诉讼法起草小组和仲裁法立法的老教授唐德华、杨荣馨、江伟、刘家兴、吴明童等,也有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学者李浩、张卫平、王亚新、田平安、齐树洁、张晋红、汤维建、潘剑锋、毕玉谦等,还有来自法院、检察院和仲裁委员会的代表葛行军、景汉朝、褚红军、姜洪鲁、冯仁强、王红松等。与会代表在充分肯定现行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对我国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安定所起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一致认为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法制形势的迅速发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都出现了立法滞后、司法先行的问题,修改和完善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讨论中,代表们针对民事诉讼法体系(特别是制定独立的强制执行法)、起诉制度、再审制度、审前程序、调解与审判的关系、审判组织、上诉审程序、证据制度以及仲裁的民间性与独立性、仲裁协议、仲裁监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明确提出修改、完善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一方面要吸收、借鉴两大法系,尤其是大陆法系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在充分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使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成为既与国际大趋势相吻合,又符合我国的实际,并充分尊重诉讼与仲裁自身规律的法律,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方略,推动我国民主与法制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链接:《检察日报》2004年6月14日报道

上一条:2004年6月10日,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访问学者、韩国检察官卢正焕先生在中国政法大学作了题为“韩国检察制度”的专题讲座。 下一条:2004年6月7日,诉讼法学研究中心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被聘为“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特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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