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0-12日,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此次年会由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山大学法学院承办。参加此次年会的300余名代表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陈光中会长、广东省委王华元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黄松有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朱孝清副检察长等领导参加了年会开幕式。
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黄松有副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戴玉忠主任分别围绕“三大诉讼法修改”和“刑事诉讼法修改”作了专题报告。10日下午-12日上午,参加会议的代表分成刑诉组、民诉组和行政诉讼组,就会议各分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12日下午,各组指定代表就本组讨论内容向大会作了总结和汇报。
附:2004年年会议题
总议题:三大诉讼法典的修改
刑事诉讼法学分议题:(1)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与原则;(2)刑事诉讼法的结构与框架;(3)
刑事审判前程序的完善;(4)刑事审判程序的完善(包括一审、二审
程序的完善,审级制度,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等内
容)。
民事诉讼法学分议题:(1)民事诉讼法典修改的基本理念与目标;(2)简化诉讼与民诉法典之修
改;(3)公益诉讼与民诉法典之修改。
行政诉讼法学分议题:(1)政府合同诉讼;(2)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3)行政诉讼改革的其他
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