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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行政程序立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05年4月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行政程序立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等高校、科研机构,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法制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机关以及《法制日报》、《新京报》等新闻机构共5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到场致欢迎词。

此次研讨会围绕“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意义”、“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行政程序主体”、“行政决定的程序”、“特殊行政行为的程序”等议题展开讨论,并就马怀德教授主持起草的《< 行政程序法>草案建议稿及理由说明书》举行了热烈的研讨。与会人员对我国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及行政程序立法的一些具体问题取得了一定共识。

附:会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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