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1月14日,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二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该系列论坛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与我国著名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旨在促进我国刑事程序方面的立法与实践。
此次讲座是该论坛的第二讲,主讲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家弘老师,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王敏远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金友老师。主持人为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卞建林教授。
讲座的题目为“刑事证明标准三人谈”。在讲座中,三位老师首先就他们各自对证明标准问题的主张和见解作了精辟、深刻的阐述。其中,何家弘教授认为,刑事证明应当遵循法律真实的标准,刘金友教授则从客观真实的角度对刑事证明标准问题做了讲解,而王敏远研究员则认为刑事证明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此后,三位老师就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回应,并分别表达了对在座同学的期望和鼓励。主持人卞建林教授对此次讲座做了高度的评价和概括,他认为三位老师就其各自不同的立场和观点做了精彩的论述和睿智的争辩,使同学们大开眼界、深受启迪。
讲座相关论文的索引
何家弘:《论司法证明的目的和标准——兼论司法证明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法学研究》2001年第6期(另外,载《证据法论文选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338至360页)。
何家弘:《司法证明标准与乌托邦——答刘金友兼与张卫平、王敏远商榷》,《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
刘金友:《实践是检验司法证明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与何家弘教授商榷》,《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
刘金友:《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证据规则的圆融 ——与何家弘、王敏远教授辩》,载樊崇义主编:《诉讼法学研究》(第10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王敏远:《一个谬误、两句废话、三种学说———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哲学、历史学分析》,载王敏远主编:《公法》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另外,该文的删节版载《证据法论文选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454至532页)。
王敏远:《对刑事证明标准理论的反思》,载陈泽宪主编:《刑事法前沿》(第1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陈光中、陈海光、魏晓娜:《刑事证据制度与认识论——兼与误区论、法律真实论、相对真实论商榷》,《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另外,载《证据法论文选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304至326页)。
樊崇义:《客观真实管见——兼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中国法学》2000年第1期;(另外,载《证据法论文选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327至337页)。
张卫平:《证明标准建构的乌托邦》,《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另外,载《证据法论文选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378至393页)。
(本次讲座内容近日将上传到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