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7日,由诉讼法学研究院主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十七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419教室举行,主讲人为法学博士,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毕玉谦主任,讲座的题目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关于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的界定和应用”。
- 浏览 次

(毕玉谦主任)
2007年11月27日,由诉讼法学研究院主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十七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419教室举行,主讲人为法学博士,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毕玉谦主任。本次讲座是民事权利的诉讼保障专题第四讲。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谭秋桂老师主持。
本次讲座的题目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关于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的界定和应用”。在讲座中,毕主任主要对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各自的应用范围、其体现的价值和应用规则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毕主任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关于客观证明责任的历史发展,其中包括法律要件分离说,规范说等,同时也阐述了证明责任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客观证明责任在实务上出现的问题,以及何为主观证明责任和行为意义的证明责任等。在讲座最后部分,毕主任详细回答了在场同学提出的相关问题,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上一条:2007年11月29日,诉讼法学研究院主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十八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主讲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诉室主任熊秋红教授,讲座的题目为“秘密侦查与人权保障”。
下一条:2007年11月21日,诉讼法学研究院主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十六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19室举行,主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建华老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