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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的邀请,樊崇义、顾永忠两位教授出席了10月11日至12日在成都举行的刑事司法改革实证方法研讨会,并分别在会上做了专题发言。参会研讨会的代表有来自美国哈佛大学、维拉司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的30多位专家教授及青年学者。
在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围绕实证研究方法的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樊崇义教授就刑事审前程序改革实证研究项目第三阶段的进展情况作了《发挥“样本效应”全面推广“三项制度”》的报告。报告图文并茂、声像兼备的介绍了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实验的实证研究情况,并就该实证研究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挑战进行了分析与阐释。同时也提出了下一步的研究目标和方略。此外,他还就实证研究项目选题的问题,提出实证研究题目的选取应根据司法改革的实际需要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难点加以选择,研究题目的选取不仅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而且各题目之间还应具有协调性、互应性。樊崇义教授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中外学者的强烈兴趣,并得到与会学者的赞赏和认同。
顾永忠教授在会上介绍了由他主持的《青年律师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示范及实证研究》项目的相关内容及进展状况。他的发言图文并茂,从对青年律师的培训到指导青年律师参与办案的情况,以及在此基础上下一步开展实证研究的打算。与会中外学者对顾永忠教授的发言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并就有关内容展开了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培训青年律师这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工作!此外,顾永忠教授还指出当前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实证研究”,不能把什么都涂上“实证研究”的标签。为此就实证研究的相关问题做了阐述。他的发言引起大家的共鸣。
(博士生胡志风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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