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次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经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修改。2011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公开征集意见。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面比较大,修改补充的条文比较多,并增加了新的编、章、节,是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改革和完善。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201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对此,我院名誉院长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院长卞建林教授,副院长顾永忠教授等多位研究人员接受了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广州日报》、美联社、德新社、法新社、日本《朝日新闻》等多家媒体的采访,发表了关于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新闻链接: 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2-03/01/nw.D110000gmrb_20120301_1-15.htm?div=-1 http://news.dayoo.com/china/115185/115189/201203/05/115189_22458493.htm 上一条:[光明日报采访我院院长卞建林教授]刑诉法是人权保障的“试金石” 下一条:第一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会议在京召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