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 次



2012年12月15-1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联合主办的“总结、交流、创新、发展:刑事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京仪大酒店隆重召开。我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具体负责本次会议的组织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憬宏二级大法官、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黄太云副主任、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孙剑英司长出席会议开幕式。来自我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地方政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国内二十多所法律院校的专家、学者7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来自法国、荷兰、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从事刑事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和法律事务工作的专家、学者十余人也参加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分为五个单元。第一单元为主题报告,由我院院长卞建林教授主持,由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向大会作“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研究报告(1949—2011)”。该报告主要从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历史回顾、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运行现状、中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发展及现状、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国刑事法律援助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及发展目标等方面全面、系统、深入地分析了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并通过实证调研所取得的数据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问题作出详细论述,并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力图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分别对主题报告表示充分肯定,并就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中的法律援助经费、公设辩护人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第二单元为大陆法系国家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由我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主持。在本单元中,法国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名誉教授、法国刑法学会会员雅克奎斯·博里康先生,以及荷兰阿姆斯特丹家和律师所创始人韩家和先生分别就法国、荷兰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向大会作专题发言,分别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等反面详细介绍了本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第三单元为英美法系国家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由复旦大学法学院谢佑平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刘玫教授主持。美国詹妮弗·莱曼咨询中心独立顾问詹妮弗·莱曼女士、美国纽约州贫困人口法律服务中心主管威廉·莱西先生、英国伦敦Corker Binning律师所合伙人皮特·比宁先生、加拿大帕特里克·达赫提律师所帕特里克·达赫提先生,以及澳大利亚维多利亚法律援助中心首席顾问索尔·霍尔特先生分别就美国、英格兰和威尔士、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作专题发言,分别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等反面详细介绍了本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第四单元为亚洲国家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主持。日本国学院大学法学院四宫启教授、韩国东亚大学许一泰教授分别就日本、韩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作专题发言,详细论述了本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历史发展、运行现状及模式、问题与对策等。
第五单元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对策,分别由国内专家、学者就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问题作专题发言,以及国内实务界有关单位领导就各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现状、问题与对策作专题发言。其中,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汪海燕教授从法律援助主体、申请条件、法律援助适用的具体阶段以及违反法律援助有关规定的后果作了系统的论述;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副教授也从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援助范围、援助经费,以及经费分配等有关问题深入分析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所面临的问题;此外,西北政法大学冯卫国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王圣扬教授均就相关问题作了专题发言。同时,来自北京市、黑龙江省、甘肃省、青海省、浙江省等地的有关单位的代表也分别介绍了各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运行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在本次刑事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会上,国内外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踊跃发言,就各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发展与挑战、问题与对策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探讨,对促进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陈效撰稿)
上一条:我院顾永忠教授随法学会代表团访问台湾
下一条:我院樊崇义教授接受多家媒体采访,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