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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由“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古代司法文化之特点”研讨会在古城西安召开。“中国传统司法理念”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陈光中教授领导的“中国司法制度的演进与转型课题组”承担的科研项目。召开本次研讨会的目的,在于广泛听取学术界的意见,不断完善这项研究工作。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的二十余位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陈光中教授出席了研讨会并做了题为“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纲要”的主题发言。
陈光中教授在发言中从儒家仁政思想、德主刑辅宽严相济、和谐司法、礼法结合、限制刑讯、罪疑从轻等六个方面阐述了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的主要内容。中国政法大学郭成伟教授做了有关中国法律文化中的中庸特色的发言,主要介绍了中庸思想的内涵和理论基础,中庸思想在法律制度安排和司法审判方面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马小红教授的发言以“一准乎礼”为主题,介绍了中国古代法律独特的自我约束的特征。
在三位教授的发言之后,西北政法大学的汪世荣教授、闫晓君教授,陈涛教授,社科院法学所的张琮军博士等与会学者做了简要的发言,他们对“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的研究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且分别从研究方法、材料选用以及价值评价标准等角度,对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些中肯且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在研讨会的最后,陈光中教授做了总结发言,强调要以尊重历史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进行严肃的学术研究,并且真诚的感谢与会学者对研究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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