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 次
2016年5月17日到20日,应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邀请,我院院长、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卞建林教授、王贞会副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汪海燕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王娣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裴炜副教授一行五人,前往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访问。本次交流访问是根据“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工作部署,落实、深化我院与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确定的定期互访与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

在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卞建林教授、汪海燕教授、王娣教授分别就中国司法改革总体目标与法官员额制、刑事诉讼基本制度与发展、民事诉讼基本制度与发展等内容作了专题讲座,并与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刑事法部门Paul Mevies教授、Joost Verbaan副教授等学者和部分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就中荷两国司法改革与诉讼制度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



访问期间,卞建林教授一行还应邀参观访问了荷兰最高法院,荷兰最高法院刑事法庭的大法官、检察官分别介绍了荷兰最高法院大法官审判权力与裁判案件的具体规则和荷兰司法系统中检察官的诉讼角色、职责等内容,并与我方学者进行了深入交流。在荷兰最高法院检察总长Edwin Bleichrodt教授的带领下,代表团一行还参观了2016年4月23日启用的荷兰最高法院新办公楼。



本次访问交流取得丰硕成果,通过举办学术讲座、讨论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我院、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的学术合作与交流。有助于荷兰方面了解中国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制度、最新发展和中国司法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可以使中国学者了解到荷兰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最新发展情况。
上一条:我院举办基地评估情况总结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工作会
下一条:2016届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博士生毕业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圆满完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