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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民事诉讼法专家肖建华教授做客央视《今日说法》点评案件

 

    应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的邀请,我院民事诉讼法专家肖建华教授近日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的录制并于2017年4月3日首播。《今日说法》作为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栏目。该栏目秉持“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收视排名长期稳居央视前列,影响力持续增强。在本次节目所涉及的案件中,李朝玲做担保,王雪将50万元借给了刘万营做生意。2015年6月王雪将欠条还给李朝玲和刘万营,但却没有拿到一分钱。李朝玲称,还款当天已经将59万现金放在王雪家的沙发上。而王雪则表示,李朝玲带走了这笔钱。2017年2月2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李朝玲和刘万营需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肖建华教授认为:本案重点在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根据我《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负担举证责任人无法证明还款事实就应当承担不利诉讼后果。本案中原告即出借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证明义务,即已向还款人人交付借款,那么需要由被告即借款人负责证明还款事实。对于本案原告胜诉的判决理由,肖教授指出,对于本案焦点——被告是否履行还款责任的事实,判决并没有明确判断,法官而是根据大量生活经验、常理推导出被告未还款可能性较大,加之被告不能举证,因而判决原告胜诉。而对于出借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于其指控本案被告诈骗的行为未予立案,但在民事诉讼中胜诉这一现象,肖教授解释道:不予立案可能是由于公安机关认为该案属于经济纠纷,不适宜介入,或证明被告犯罪事实的证据达不到立案标准。刑事是否立案不影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肖建华教授此次参与该节目的录制,又一次实现了我院积极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扩大了我院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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