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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在院会议室举行了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第六期“双周学习”专题研修会。本次研修会由王万华教授、刘静坤教授主讲,副院长李本森教授主持,顾永忠教授、高家伟教授、谭秋桂教授、倪润副教授、胡思博副教授、张璐讲师和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研修活动。
王万华教授主讲的题目是“行政程序违法判决方式研究”。王万华教授从研究缘起、新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判决方式、确认违法判决适用存在的问题、确定行政程序违法判断方式的考量因素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王万华教授通过分析江苏等省的相关判决提出确认违法判决适用存在的三类问题,并认为当前确认违法判决存在侵蚀撤销判决的情形。基于以上分析,王万华教授初步提出确定行政程序违法判断方式的考量因素有:程序价值及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一般原理,行政程序法治发展的阶段,公民权利保障与行政效能之间的平衡,行政诉讼在行政程序法治推进中的角色定位。讨论阶段,顾永忠教授对王万华教授研究的题目设计、相关条文之间的关系和理解和判决的原则等方面提出了意见。李本森教授指出,王万华教授的研究选题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研究的选题具有前瞻性,并建议从正当程序原理和改进研究方法等方面深化该研究。高家伟教授从研究思路、程序合法性审查标准和裁判方式三个视角出发提出了完善的意见。谭秋桂教授就诉讼程序和行政程序的区分的角度提出了完善的意见。此外,刘静坤教授和倪润副教授等从研究的内容和研究的视角和进路等不同角度就论文完善发表了意见。
刘静坤教授主讲的题目是“审判中心改革的立法化问题”。刘静坤教授从改革的基本共识和深层次制度博弈、改革与立法的梯次发展模式、刑事程序立法的核心问题、审判中心改革立法化基本思路四个方面全方位解读了刑事诉讼的审判为中心的立法问题。刘静坤教授认为改革的理论共识、社会共识、政策共识已经基本形成,改革深层博弈和制度难题在于公检法关系与中心论之辩、庭审中心与审判中心之辩和体制改革与技术改革之辩。据此,刘静坤教授提出,刑事程序立法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看待刑事程序的主要矛盾、如何确立刑事诉讼的新型结构和如何看待司法权威的新制度范式等。他认为,审判中心改革立法化基本思路要通过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核心诉讼原则、吸收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核心内容和确立公正审判的证据标准与程序标准来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同时完善繁简分流和人权司法保障等配套制度改革。讨论阶段,顾永忠教授从研究的视角提出改进的意见,指出可以从参与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的亲历者的角度进行文献或资料的梳理,进而说明这项改革的推进的艰难;同时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立法化改革是宏大的命题,还需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李本森教授指出,审判为中心的立法化问题是当下刑事诉讼法改革的攻坚克难问题,刘静坤教授的研究选题具有重大的立法和实践价值,且为本次研修的准备很充分,纲目设计自成体系,前后逻辑自洽,建议在此基础上广泛吸收各方面的成果和建议加以进一步完善。高家伟教授等也从写作方法等不同角度提出了论文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本次研修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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