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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4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在院会议室举行了2018—2019春季学期“双周学习”第七次专题研修会。本次研修会由我院副院长李本森教授和张璐博士后主讲,由杨宇冠教授主持。我院顾永忠教授、王万华教授、谭秋桂教授、刘静坤教授、何锋研究员、罗海敏副教授、倪润副教授等教师和部分博士生、研究生参加了本次研修活动。

李本森教授就扫黑除恶案件中的程序法问题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首先,李本森教授介绍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六个相关文件出台的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并结合具体条款着重讲解了文件中有关程序法的内容。其次,李本森教授对文件中有关扫黑除恶案件的程序法内容所凸显的特点进行分析,第一,本次扫黑除恶的文件中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法治化要素都有显著增强,特别重视强调“依法”扫黑除恶。第二,本次扫黑除恶的法律文件更加重视程序法治,强调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避免扫黑除恶出现冤假错案;第三,对于扫黑除恶涉案财产的处置程序有专门系统的法律文件规定,填补以往该领域执法空白。李本森教授指出,严打等刑事政策的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扫黑除恶法律文件的程序法治化程度的增强对于确保扫黑除恶行动在法治化的轨道中进行,特别是有效保障涉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顾永忠教授谈到,关于扫黑除恶目前在实体法层面仅有少数学者在研究其罪与非罪问题,扫黑除恶中的程序法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刘静坤教授认为扫黑除恶确实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涉及的程序法问题也比较复杂,并就涉黑恶案件的证明标准、律师权利保障等发表了具体看法。
张璐博士后就“犯罪构成与诉讼证明”作专题报告,从犯罪构成对刑事诉讼证明活动的指导功能与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出发,对域外立法与实践情况,以及我国学理争论与立法发展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并就主观事实的证明问题提出了看法。随后,顾永忠教授、李本森教授、刘静坤教授等就该主题涉及的犯罪构成体系理论、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分配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本次研修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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