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硕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

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现将2024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格审查”)及学位课考试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做好学位课考试的复习备考。

一、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凡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均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即: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学位后(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采集指纹信息),本次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或者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后,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我校提出申请学位。否则,我校有权取消申请人申请学位资格(包括同等学力水平认定所涉及的考试、答辩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安排

1.“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提交学位申请:4月15日至5月25日

2.“学校同等学力申硕学力水平认定系统”(以下简称“水平认定系统”)注册、提交材料、预约资格审查:4月15日至4月30日17:00

获得省部级奖励证明、或三篇C类论文的申请人,向申请专业的相关学院提交申请。

3.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5月6日至5月25日17:00

备注:申请人需提前在“水平认定系统”内预约办理时间,并按所选时间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4.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及图像:

我院定于5月23、24、25日开展初审及采集指纹图像工作,地点另行通知。

5.学位课考试预计于6月底或者7月初进行,科目报考等相关工作将于6月份启动,详情请各单位和申硕人员届时关注相关考试通知。

6.其他注意事项:

(1)命题范围及考试科目变更:

专业名称 原考试科目 变更后考试科目
法商管理 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 市场竞争与反垄断规制

以上两个专业,本次考试科目变更并启用新命题范围。考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见附件,请相关考生关注研究生院官网,或“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微信公众号。

(2)新增考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社会法学

社会法基础理论

劳动法学

社会法学

卫生法和慈善法学

 

三、申硕资格审查程序

1.“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4月15日至5月25日

申请网站: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网址:https://tdxl.chsi.com.cn/

此前未参加过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办理清退后计划重新参加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平台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

(2)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北京市;

(3)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4)申请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

(5)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否;

(6)学号及班级——可不填;

(7)院系——办学单位(即报名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的学院,请准确填写);

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申请状态中显示为“已提交”方算完成(绿色字体,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关于重新资格审查】

对于因申硕资审有效期过期(五年内未通过全部考试,关于申硕有效期详见本通知第五项第1条时间节点)、逾期未申请答辩及因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包括查重、评阅、答辩)而终止申请程序的同等学力人员,当次申请学位无效,相关人员应主动提交申请,及时申请办理清退手续。未办理清退手续的人员,无法参加重新资格审查。

因以上原因造成当次申请学位无效打算继续向我校申请学位的人员,以及欲变更申请专业的人员,如计划参加本学期申硕资格审查(即重新资格审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重新在全国平台按前述要求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申请办理清退要求:

(1)提交方式:发送申请书、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至电子邮箱tdxl@cupl.edu.cn。

(2)申请时间:4月15日至4月30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清退申请须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中可查询)、联系方式、申请清退原因、落款手写签字。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命名:申请命名格式“姓名+证件号码+清退申请”,邮件主题与申请文件命名一致。

2.“水平认定系统”注册、提交材料、预约资格审查

注册、提交材料、预约资格审查:4月15日9:00-4月30日17:00

申请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力水平认定系统

网址:https://tdxl.cupl.edu.cn/login.jsp

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5月6日至5月25日17:00

3.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时间:

我院定于5月23、24、25日开展初审及采集指纹图像工作,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步:申请人交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审核当日现场领取,每人2份,请完整、准确填写。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2份,下载网址:http://yjsy.cupl.edu.cn/info/1085/2490.htm。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原件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3)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4)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A.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办理时间较长,请申请人及早办理;

B.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需提交在上述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

C.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如未能在资审前取得学位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则需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声明》(详见附件),夹放在表内“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位置。

(5)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不少于3000字)复印件2份。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原件备查;填写《确认表》内“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如科研成果未发表或仅有采稿通知,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提交正式出版刊物,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6)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证明材料2份(省部级奖励证明、或三篇C类论文、或课程学习成果,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第二步:采集申请人指纹与图像。

第三步:指纹与图像采集后,现场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抄写“本人承诺”、签字,学位办签字、盖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第四步:资审结束,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两份《确认表》,在将来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四、学位课考试

1.申请考试人员资格

(1)已通过申硕资格审查且在5年有效期内的学员。

(2)参加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含重新资格审查)的学员。

(3)参加我校申请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课程学习且已按要求缴纳培训费。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详见《关于2024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课考试的通知》(5月底即将发布)

学位课考试共计6门,包括2门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与4门专业学位课。报考学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考试门数。

注意:报名考试专业需与“全国平台”上申请学位的专业一致,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如需更正专业,须申请办理清退,重新资格审查。

3.收费标准

(1)2017年1月1日之后申请资格审查(含参加本次重新资审)的学员,在进行资审时一次性收取2000元培训费。本费用有效期为:自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如五年内被取消申硕资格,有效期自动终止。有效期内参加学位课考试(含补考)不再另行收费。

(2)2017年1月1日前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学员,学位课考试每科目收考试费300元。

4.注意事项

(1)考试专业学位课(4门)和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均根据命题范围命题,请考生下载命题范围进行复习。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不提供命题范围,请相关考生自行进行复习准备。

(2)考试题型一般为简答、论述或案例分析,部分科目包含名词解释(外语为翻译),考试方式均为闭卷。外语考试可以携带纸质外语词典。

(3)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时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电脑或其他书籍资料,严禁抄袭,严禁替考,违者考试成绩以零分计,情节严重者撤销其考试与学位申请资格。

 

五、特别提示

考虑到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工作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对档案材料的审查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自2019年下半年起,我校将为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申请人获得学位后,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转交工作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以前只有一份,由学校存档)。首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两份相关材料粘贴在《确认表》中;之前参加过现场资格审查者,可现场再领取一份《确认表》,按要求粘贴相关材料。

 

六、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相关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以下时间要求须同时满足)

(1)自申硕资审之日起5年之内必须通过全部全国统考和校内课程考试(国家统考2门、学位课考试6门和各培训学院负责的培养方案内的其他课程考试);

(2)申请人自通过全部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的1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2.材料保存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为申请人来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并获资格审查通过的唯一依据,也是通过全部考试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材料,申请人须妥善保存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向答辩学校提交。

3.相关网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板块

http://yjsy.cupl.edu.cn/xuewiguanli/tdxlss.htm

(2)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

(3)学校同等学力申硕学力水平认定系统

https://tdxl.cupl.edu.cn/login.jsp

(5)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考试管理系统(仅在学位课报考期间临时开放)

https://tdxl.cupl.edu.cn/bklogin.jsp

(6)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微信公众号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1.指纹及图像采集流程

    2.个人声明

    3.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课考试命题范围

    4.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2024年版)

 

 

上一条: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第四届“诉讼法学青年论坛”征稿启事 下一条:关于启动第十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