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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十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成员学校“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材料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委员:

根据《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第2条之规定,现开始第十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请您按照贵单位申报名额及有关要求协助组织完成贵单位的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名额

“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的申报对象是各成员学校在读二年级、三年级诉讼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

本届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1、硕士研究生(限于刑事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推荐候选人12名,其他各参评单位推荐候选人4名。

2、博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推荐候选人6名,其中,含行政诉讼法学方向1名。

其他各参评单位推荐候选人2名。

二、材料报送

请各成员学校于2024515日前将报送材料邮寄到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包括:

1.初选者名单一份。

2.候选人填写的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申报表。申报表可以登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网站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procedurallaw.cn/

3.申报表中填写情况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申报表中填写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的复印件;

(2)申报表中填写的专著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的复印件;

(3)申报表中填写的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表中填写的专业课及外语成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各成员学校请于2024515日之前将材料邮寄至:邮寄地址: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李一鸣 

电话:13121677577  

 

中国政法大学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10日之前直接将材料邮寄或递交至上述地址。

 

三、有关评选的事宜

本通知中的成员学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吉林大学、广州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安徽大学、浙江大学。

基金成员学校评选工作分二个阶段完成:

(1)初评。2024515日前,由各位委员按照申报名额完成本单位初评工作,并将初评名单和相关材料邮寄至基金管理委员会。

(2)通讯评议。初评结束后,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发送给每位委员,由委员根据评议要求为每位候选人打分。通讯评议阶段的工作于20246月10之前完成。

四、获奖者名单公告

获奖者名单一经确定,即时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各位委员。

 

各位委员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联系基金管理委员会。

 

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申报表.doc

上一条:关于启动第十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告 下一条:关于非基金成员学校学生申报第六届 “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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