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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员学校报送第六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材料的通知

各参评单位:

  根据《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2条之规定,现开始第六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请贵单位按照申报名额及有关要求协助组织初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参加本届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的范围为2022年度、2023年度的诉讼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刑事诉讼法学方向与民事诉讼法学方向,中国政法大学参评博士学位论文包括行政诉讼法学方向。

   博士学位论文不包括论文博士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单位报送名额

  各参评单位负责本学校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束后,请按照下列名额报送参评论文参加下一阶段评选。

  1、硕士学位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推荐申报12篇,其他各参评单位推荐申报4篇。

  2、博士学位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推荐申报6篇,其中,含行政诉讼法学方向1篇。

  其他各参评单位推荐申报3篇。

  三、材料报送

  请各参评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寄送至陈光中诉讼法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

  1、初选者名单一份。

  2、初选者填写的《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

  3、入围论文。每位初评入选者提交一本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已公开出版的,请仍提交学位论文,不要提交出版物。

学位论文获奖的,请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各参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将材料邮寄至:邮寄地址: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李一鸣

电话:15142720660  


中国政法大学的申请人请于20231110日之前直接将材料邮寄或递交至上述地址。

  

四、其他有关评选的事宜

  评选工作分二个阶段完成:

  1、初评。2023 11月30日前,由各参评单位按照申报名额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名单和相关材料寄至基金管理委员会。

  2、会议评审,确定最终获奖论文。初评结束后,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评审确定最终获奖论文。

  会议评审阶段的工作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

  3、获奖论文一经确定,即行公示。


联系人:肖沛权    

电子邮件:xpqcupl@163.com

                                                 

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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