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评单位:
根据《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2条之规定,现开始第六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请贵单位按照申报名额及有关要求协助组织初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参加本届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的范围为2022年度、2023年度的诉讼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刑事诉讼法学方向与民事诉讼法学方向,中国政法大学参评博士学位论文包括行政诉讼法学方向。
博士学位论文不包括论文博士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单位报送名额
各参评单位负责本学校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束后,请按照下列名额报送参评论文参加下一阶段评选。
1、硕士学位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推荐申报12篇,其他各参评单位推荐申报4篇。
2、博士学位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推荐申报6篇,其中,含行政诉讼法学方向1篇。
其他各参评单位推荐申报3篇。
三、材料报送
请各参评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寄送至陈光中诉讼法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
1、初选者名单一份。
2、初选者填写的《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
3、入围论文。每位初评入选者提交一本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已公开出版的,请仍提交学位论文,不要提交出版物。
学位论文获奖的,请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各参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将材料邮寄至:邮寄地址: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李一鸣 收
电话:15142720660
中国政法大学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10日之前直接将材料邮寄或递交至上述地址。
四、其他有关评选的事宜
评选工作分二个阶段完成:
1、初评。2023年 11月30日前,由各参评单位按照申报名额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名单和相关材料寄至基金管理委员会。
2、会议评审,确定最终获奖论文。初评结束后,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评审确定最终获奖论文。
会议评审阶段的工作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
3、获奖论文一经确定,即行公示。
联系人:肖沛权
电子邮件:xpqcupl@163.com
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