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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题目:香港行政区诉李福兴案对沉默权制度的影响
主 讲 人: 陈俊仪大律师
英国Liverpool University 理学士;英国Wolverhampton University 荣誉法学学士;
英国Middle Temple(中殿)大律师(Barrister of the Middle Temple of England);香港大律师;
曾任香港政府律政司署高级法庭检控主任;自1996年起在香港从事私人执业大律师工作
主 持 人:刘玫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
时 间:5月22日(周二)晚 19:00-21:00
地 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讲座/讨论会将进行两个小时左右,包括主讲人发言以及听众提问和讨论两部分。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200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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