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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员学校报送第二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材料的通知

  

各参评单位:

根据《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2条之规定,现开始第二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请贵单位按照申报名额及有关要求协助组织初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参加本届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的范围为2012年度、2013年度的诉讼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刑事诉讼法学方向与民事诉讼法学方向,中国政法大学参评博士学位论文还包括行政诉讼法学方向。

   博士学位论文不包括论文博士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单位报送名额

各参评单位负责本学校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束后,请按照下列名额报送参评论文参加下一阶段评选。

1、硕士学位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推荐申报12篇,其他各参评单位推荐申报4篇。

2、博士学位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推荐申报6篇,其中,含行政诉讼法学方向1篇。

其他各参评单位推荐申报3篇。

三、材料报送

请各参评单位于2013年11月15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寄送至陈光中诉讼法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

1、初选者名单一份。

2、初选者填写的《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推荐表可以登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网站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cupl.edu.cn.

3、入围论文。每位初评入选者提交一本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请仍提交学位论文,不要提交出版物。

学位论文获奖的,请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评选的事宜

评选工作分二个阶段完成:

1、初评。2013年11月20日前,由各参评单位按照申报名额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名单和相关材料寄至基金管理委员会。

2、会议评审,确定最终获奖论文。初评结束后,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评审确定最终获奖论文。

会议评审阶段的工作于2013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

3、获奖论文一经确定,即行公示。

 

联系人:王万华  电话:   13911220825   传真:(010)5890-8370

电子邮件:whwang1973@sina.com

邮寄地址: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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