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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五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成员学校“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材料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委员:

根据《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第2条之规定,现开始第五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请您按照贵单位申报名额及有关要求协助组织完成贵单位的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名额

“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的申报对象是各成员学校在读二年级、三年级诉

讼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

本届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1、硕士研究生(限于刑事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推荐候选人12名,其他各参评单位推荐候选人4名。

2、博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推荐候选人6名,其中,含行政诉讼法学方向1名。

   其他各参评单位推荐候选人2名。

   二、材料报送

   请各位委员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初选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寄送到陈光中诉讼法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包括:

1.初选者名单一份。

2.候选人填写的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申报表。申报表可以登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网站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cupl.edu.cn.

3、申报表中填写的学术成果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材料邮寄地址:

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吴微收

电话:010-5890-8370

三、有关评选的事宜

本届评选仍然分成员学校学生与非成员学校学生两个序列分别进行。

1、基金成员学校评选

评选工作分二个阶段完成:

(1)初评。2012年4月30日前,由各位委员按照申报名额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名单和相关材料寄至基金管理委员会。

(2)通讯评议。初评结束后,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寄送至每位委员,由委员根据评议要求为每位候选人打分。通讯评议阶段的工作于2012年5月20日之前完成。

2、基金非成员学校评选

基金非成员学校学生的评选工作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直接组织完成。

四、获奖者名单公告

获奖者名单一经确定,即时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各位委员。

 

各位委员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疑问和建议,请联系基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万华  13911220825   电子邮件:whwang1973@sina.com

                                       

 

 

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2年4月1日

 

上一条:第五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启动第五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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