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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卉 著:《通向社会正义之路:公益诉讼理论研究》

徐卉 著:《通向社会正义之路:公益诉讼理论研究》

作 者: 徐卉 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

页 数: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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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从理论上、制度上、实证经验和比较研究方面,以开放的学术视野、融合了多学科的知识,深入透视和解读了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对公益诉讼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建立、实施和发展作了全景式的描摹与探讨,并对之作出了细致的理论论述和实证分析,论点鲜明,鞭辟入里。

 内容简介

近年来,公益诉讼在我国方兴未艾,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本书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公益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公益法中心专门从事转型社会中的公益诉讼制度与实践研究。作者在多年来的深入理论研究和参与推动我国公益诉讼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创作了这本专门以公益诉讼为研究对象的法学著作。

本书从理论上、制度上、实证经验和比较研究方面,以开放的学术视野、融合了多学科的知识,对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深入的透视和解读,其内容涵盖了公益诉讼的基本法理、架构和主要机制、方法,对公益诉讼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建立、实施和发展作了全景式的描摹与探讨,并对之作出了细致的理论论述和实证分析,论点鲜明,鞭辟入里。

 作者简介

徐卉,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1991年)、法学博士(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公益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公益法中心研究员,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跨困民事诉讼规则与原则”国际顾问。主要研究方向为公益诉讼、法律援助、民事诉讼法学、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和比较司法制度等。多次主持、参加“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公益诉讼实证研究”、“转型社会中的法律援助与法律改革”等大型国际合作项目。出版《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从历史、文化、实务的视角》(法律出版社2002年)、《中围诉讼法及纠纷处理》(香港公开大学科技教育出版部2004年)等专著、译著10余部,主编《公益诉讼》杂志(法学研究杂志社),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以中英文发表论文60余篇,并曾获全国第5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一等奖(2003年)。

 目录

前言 为什么公益诉讼?——市场社会、分配正义与公益诉讼

第一章 导论:公益法与公益诉讼

第二章 学说发展:公益诉讼的理论源流

一、概述

二、理论基础

(一)古典主义法律思想

(二)进步主义法律思想

(三)法律现实主义

(四)法律程序主义

三、反贫困法、民权与公民自由运动

(一)反贫困法

(二)民权与公民自由运动

第三章 建构公共利益的代表机制:公益诉讼的政治学

一、国家利益、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利益代表机制的纵向比较

(一)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的意涵

(二)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三)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二、权力精英与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现代社会的图景

(一)精英对政策的影响

(二)精英主义并不是民主的悖论

(三)精英与社会不平等

三、自下而上:公益诉讼与公民社会的建构

(一)公共领域与公民社会的功能

(二)公民社会的公共利益代表机制

(三)公益诉讼:公民社会的法律实践

第四章 通过诉讼实现社会正义:公益诉讼的路径选择

一、塑造一种新的诉讼模式

(一)传统的私法裁判模式

(二)新型诉讼模式的兴起

(三)公益诉讼模式

二、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公益诉讼的里程碑

(一)背景

(二)诉讼策略

(三)胜诉后的持续努力

三、诉讼与社会变革

(一)执行法律

(二)适用并解释法律

(三)改革公共机构

(四)激发社会与政治变革

四、小结

第五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集团诉讼与试验案件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消费者诉讼

(一)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

(二)消费者运动的发展历程

(三)消费者诉讼

二、集团诉讼:构造、问题与趋向

(一)概述

(二)集团诉讼的构造

(三)当前的问题与趋向

(四)团体诉讼:比较法视野下的考察

三、试验案件

(一)概述

(二)策略与方法

(三)试验案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附录 荒凉山庄之:一份关于消费者实验案件的报告

第六章 通过私人诉讼实现社会利益:后民权时代的检察官

第七章 挑战公——私领域的二分法:旨在保护妇女权益的公益诉讼

第八章 建立一种制度性底线秩序:公司、人权与公益诉讼

第九章 公益诉讼与法律职业的发展:律师与社会公益

第十章 社会正义与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

结语 走向再造:中国公益诉讼发展进程的回顾与前瞻

主要参考文献

索引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导论:公益法与公益诉讼

是有意识的活动,而不是有目的的谋划创造了人类历史。

——吉登斯

公益法与公益诉讼是20世纪50~60年代美国在经历剧烈的社会变革后广泛使用的术语。当时的众多社会制度均面临挑战,因而出现了各种尝试改革的方案,设立了众多的公益法律机构及类似的倡导制度,它们都是为了环境、消费者、女性、有色人种、未成年人及类似的诸多利益而展开活动。在这方面,代表人物是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e Brandies)。在一次演讲中,布兰代斯对目前的法律职业发出了责难,他指责“能干的律师在很大程度上把他们自己变成了大公司的附庸,因而忽略他们应尽的义务,即为保护人民而使用他们的权力。”布兰代斯在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之前,首创了将大众利益纳入其辩护实务的做法。布兰代斯的辩论摘要不仅包含法律辩论和引证,而且包含与案件相关的社会及经济方面的信息与数据。他在穆勒诉俄勒冈(Muller v.Oregon)一案中,首次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了这类包含公众利益的辩论摘要,从而说服最高法院维持关于妇女1日最多的工作时间为10小时的制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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