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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刑事诉讼制度论》评介

"历史将永远记住1999年12月20日零时这个不平凡的时刻。就在这个使人刻骨铭心的霎那,十几亿华夏儿女乃至全世界几十亿双眼睛的目光,紧紧盯住矗立在两座用不锈钢铸成的旗杆上。就在此刻,似乎世间万物都被时间的大幕遮蔽;只有这两座旗杆存在。在其中的一座旗杆上悬挂了几百年的葡萄牙国旗,被拉下来了;在另一座旗杆上,庄严的五星红旗被中国人的尊严和人间的正义,擎上了顶端。

就在这一霎那,澳门回到祖国母新的怀抱,澳门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周士敏教授以上述沉甸甸的文字向我们打开了通向澳门刑事诉讼制度之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刑事诉讼制度是我国诉讼界学者鲜有涉猎的领域。然而,恰如周士敏教授在《澳门刑事诉讼制度论》一书的前言中所言"澳门刑事诉讼制度是中国法律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应当了解它,研究它"。

也正是基于此种深重的爱国情感,周士敏教授于1996年始,历时三载,终于在澳门回归前研究完成了这一系统介绍澳门刑事诉讼制度的专著。该书不仅凝结着一个年逾六旬老人的多年学术研究成果,而且体现着老一代学者所特有的历史责任感。然而,在经济大潮中,学术与爱国似乎并不受人垂青。于是,几经周折,直至新世纪才跚跚步入我们的眼界。

《澳门刑事诉讼制度论》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绪论"。作者从澳门的历史谈起,横跨两千年,再现了澳门的辉煌与成就,指出"澳门刑事诉讼法"是澳门回归后的产物。第二部分"总论",共分六章,分别是"刑事诉讼原则","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行为","强制措施与财产担保措施"、"刑事证据制度","澳门与区外的司法协助"。其中"刑事诉讼主体"和"刑事诉讼行为"尤具特色。作者指出澳门刑事诉讼主体独特之处在于"法律将辩护人列入诉讼主体,与嫌犯共处一编,突出辩护人与嫌犯的密切关系。"诉讼行为的研究在我国诉讼法学教材中几近空白。因此,作者于此泼墨良多,读来很有启迪。第三部分是"程序论",共有九章,按照刑事诉讼的时间发展顺序依次介绍了"刑事诉讼的开始程序"、"侦查","预审制度","第一审程序","特别程序","上诉制度","裁判的执行"。其中,第一审程序介绍尤详。以庭审为中心,周士敏教授将第一审程序分为三部分:审判前准备,法庭审理,裁判,详尽细腻地介绍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心脏"。第四部分"附论。是两篇已发表的有关澳门诉讼制度的专题论文,其中"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章详尽介绍了澳门廉政公署及其法律性质。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又以大显笔墨探讨了澳门刑事诉讼法的价值取向,指出"澳门在充分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时,把社会安定和秩序放在更加重要的层面"。而这也恰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的价值追求。

周士敏教授细致入微的研究或许会激起你对澳门刑事诉讼制度之精美的感叹。然而,于此,值得指出的是,作者的良苦用心并不单单在于让读者了解澳门诉讼制度本身,他更希望:通过了解、研究秉承大陆法系法律制度精华之澳门刑事诉讼制度,为内地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更直感的思路和动力。

(周士敏著:《澳门刑事诉讼制度论》,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本文发表于《研究生法学》2002年第1期,

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 下一条:大陆与澳门刑事诉讼制度若干基本问题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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